今天學校放代替假,我又得上班,因此把女兒們托給小王子的家。

以下是,小王子的媽媽聽到的大女兒(9)與小王子(6)的對話。


大女兒:你的妹妹(3)好可愛喔,可以給我嗎?

小王子:好吧,沒問題。那,姐姐,我把她送給你,你把你的妹妹(6)給我,行不行?

大女兒:你妹妹來我家的話,她還是可以當我的妹妹,但是,你想想,

         要是我把我妹妹送給你,你們兩個就會變成雙胞胎了哦?這樣好嗎?



哦〜,姐姐,你錯了!

要是我們家把她給小王子,他們變成的就是一對小夫妻,而不是雙胞胎!

不過,媽媽想,現代的女孩子千萬不要當成被人家送來送去的那種被動的「東西」,

還是要做主動做事的主體。就算愛人的時候也要主動比較好!

(無論如何小女兒那麼被他愛,也太幸福了吧。媽媽有點吃醋了!)

 

小時候,我和家人一起看電視劇,常常看到這樣的場面:

 

未婚夫; (低頭跪著)爸爸,您可以給我您女兒嗎?

父親; 誰讓你叫我爸爸?!我女兒不給你!絕對不給你!

 

或者是,

 

未婚夫; (低頭跪著)請給我春子小姐!

父母; 好吧!春子的事,就拜託你了!

未婚妻; (感動而無言)

 

看到這種非常『塌塌米』非常『卓袱台(日本傳統的小桌)』的戲,我媽都會說,

『ayaco,你別忘了,爸爸媽媽真的不稀罕未來的女婿這樣懇切的請求。

你千萬不要讓他說出這種話來給我們聽哦,不然我就不想讓你們結婚了!』

才10歲左右的我,一時不懂她在講什麼。

 

流逝了20幾年的時間。

雖然我覺得媽媽是對的,但我有時候也會覺得她對這些事情的嚴格,

可能沒助於她自己的幸福。我爸生氣的時候都說;你這個臭美的女人!一點都不可愛。

但是,我還是佩服我媽,她為了未來的女孩子試著讓世界改變,

所以,女兒,從她算起來是第三代的你,應該實現你外婆的願望吧,

別『嫁給』你的對象,而勇敢去愛他吧!

 

P8071299

 

::親愛的讀者朋友們::

不好意思我好久沒有發表文章。

從我開始blog以來,這一段是第一個收穫不多的時期, 

有可能在8月的歐洲耗光了體力,回來後我都無法照舊那樣熬夜,

熬夜不了就完成不了文章,結果是一堆『寫到一半,但無法完成,所以越來越無意完成』的文章。

這篇也是。

我本來寫了好長,但,後來我注意到,很多部分像是我罵我媽那樣的結構,相當不適當,

所以我也不敢發表,雖然我很喜歡開頭那一段部分。

今天我終於想開了,讓自己憑著感覺走吧,寫文章不用那麼嚴肅,

想寫就寫,想休息就休息。所以,我回來了!以後,慢慢發表新文章吧。

希望大家繼續支持我這個偏愛中文的日本人! 謝謝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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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ya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